
近日,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印發《2022年國家動物疫病監測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為“《意見》”)。
《意見》提出動物疫病監測實施的5項基本原則:
一是病原學監測和抗體監測相結合。在做好免疫抗體監測的基礎上,根據轄區內疫病流行形勢有重點地開展感染抗體監測和病原學監測,及時發現風險隱患。
二是監測和免疫評估相結合。要充分發揮監測在免疫效果評估、免疫退出評估中的作用,根據監測評估情況,適時調整免疫政策。
三是主動監測與被動監測相結合。主動監測要確保各個環節監測全面覆蓋,適度將監測資源向高風險環節傾斜。被動監測強化臨床巡查和報告,對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及時采樣監測。
四是常規監測與緊急監測相結合。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常規監測與緊急監測工作的協同性,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或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陽性時,應立即啟動緊急監測。
五是疫病監測與凈化相結合。要通過持續主動監測引導養殖企業自主開展動物疫病凈化,按照動物疫病凈化場、無疫小區和無疫區的評估和日常管理要求,組織做好動物疫病凈化場、無疫小區和無疫區的評估監測和凈化效果維持監測。
《意見》明確了動物疫病監測的重點任務:
按照《監測計劃》任務分工,重點對非洲豬瘟、動物流感、口蹄疫、布魯氏菌病、小反芻獸疫、馬鼻疽、馬傳染性貧血、血吸蟲、包蟲病、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、豬瘟、新城疫、牛結核病、狂犬病、非洲馬瘟、牛傳染性胸膜肺炎、牛結節性皮膚病等疫病開展監測,各病種具體監測情況按照《監測計劃》執行,集中優勢資源在重點區域、重點場所、重點環節開展監測活動。各省可結合自身實際,在做好以上疫病監測的基礎上,根據風險評估情況,適當擴大監測病種、范圍,重點做好新發、重發、多發動物疫病的監測。
(一)重大動物疫病
非洲豬瘟,要在做好日常監測的基礎上,強化監測布局的針對性。加強生物安全條件較差的養殖環節、運輸環節和運輸落地后的監測巡查,強化市場、屠宰廠(場)、無害化處理廠、交易市場等高風險環節的監測,陽性樣品可進一步開展變異株、基因缺失株的監測。
口蹄疫,要強化免疫薄弱環節的血清學監測,邊境省份要強化動物集散地等高風險環節的病原學監測。
高致病性禽流感,要做好免疫抗體監測及病原學監測,加強水禽、散養家禽、特種禽、野禽與家禽的界面監測,及時發現疫情風險;無疫區要重點做好非免疫抗體監測及病原學監測。
小反芻獸疫,免疫地區要繼續強化免疫效果監測,非免疫地區要強化風險監測,做好監測剔除和風險評估,主要消費區域要加強運輸環節和運輸落地后的巡查監測。
(二)重要人畜共患病
布魯氏菌病,要區分免疫場和非免疫場,強化感染抗體監測,重點要做好牛羊養殖大縣、牛羊混養區的監測工作。
牛結核病,要強化種牛、奶牛場的監測、凈化。
炭疽,要加強雨季和災后監測。
包蟲病,要強化疫區免疫效果監測、自宰牛羊臟器的病原學監測和犬糞的病原學監測。
血吸蟲病,南方水網地帶要強化家畜抗體監測和中間宿主釘螺的病原學監測。
狂犬病,要強化犬、貓等動物病例報告后的主動排查和監測。
(三)其他動物疫病
豬瘟和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,要強化免疫薄弱環節的監測,有條件的省份可進行流行毒株的變異監測。
牛結節性皮膚病,要加強夏季采樣監測力度和跨區域調運的輸入性風險監測。
牛傳染性胸膜肺炎,要重點加強邊境巡查監測,強化臨床風險評估監測。
非洲馬瘟、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,要重點監測馬術隊、馬術俱樂部、景區等場所的馬匹,以及養馬(驢)場的馬、驢、騾等馬屬動物。
新城疫,可與禽流感同步安排免疫效果監測和病原學監測。
|